我母親是一位糖尿病患者,今年復查正好趕上醫保新政策。作為一名有正義感的市民,我也能理解為了盡量杜絕騙保行為,醫保局費了不少精力,花了很多心思纔制定這一新政策,且不說政策是否能真正杜絕騙保行為,倒是把真正的患者折騰得要命。作為一名患者家屬,1W後先墊付,我可以理解也比較支持。取消代謝病醫院這樣的天津頂級專科醫院的門特審核資格有點不太理解,或許為了分流病人,那這樣我也能理解。但是門特審核單中,之前可以填寫專科醫院、三級醫院、二級醫院、社區各一家,新政策為什麼取消專科醫院這一項呢?這樣患者就少了一家三級醫院可選,當局不覺得這樣更不利於病人分流嗎?請有關人士給予有足夠說服力的回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們盡快將您的建議轉給相關部門,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