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為工作不滿意准備辭職 提前1個月寫的申請 公司不同意 說我必須履行完合同上的日期怎麼辦 。我的檔案和就失業證,養老保險手冊全部在公司存放。我是必須得完成合同期限纔能辭職嗎。還有就是辭職以後會不會不給我檔案和就失業證,養老保險手冊這些東西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時出具解除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您的證件應該在檔案中,具體您可以諮詢一下單位。如果單位不給辦理退工 退檔手續,不歸還勞動者證件,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