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關負責人:
您好!我有一個朋友是天津人,今年60多歲,於1998年在天津河北區蔬菜公司退休,享受退休待遇。她老公是上海人,所以她在天津退休後將戶口遷到了上海,所以現在她已經不算天津人,算上海人了,但每月在天津領取退休金和享受醫保待遇.
現在他們想在天津買房,由於他們老兩口現在都是上海戶口,要想在天津買房就屬於外地人在津購房,需要給房管部門提供累計1年繳納社險的證明,但我打12333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說只能給在職人員開具證明,不能給退休人員開具,可是你們這樣的規定不就和天津市的相關規定相衝突了嗎?怎麼能解決這個問題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們盡快將您的問題轉給相關部門,請您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21日
您好!已協調相關部門電話聯系來信人,解答了相關問題的辦理途徑。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