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購置底商做經營用,發現開發商提供的有關證件上寫的土地性質有的是工業用地,有的是道路廣場用地,請問這兩種用地性質是否影響我未來辦理產權證?辦理產權證可能會有什麼風險??未來我若二次轉讓,是否涉及出讓金等問題?急盼答復,另外答復需提交單位領導,請文字答復,謝謝
叢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