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1年6月從保定到塘沽工作的,想將在保定的3年保險轉接到塘沽,保定的醫保中心需要塘沽社保局出具
《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方可提供醫療保險繳費憑證,但是塘沽這邊說不能出具,必需要有保定那邊出具的醫療保險繳費憑證纔能夠續接,但是我們打電話查詢,根據國家規定,需要先出具《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纔能夠提供醫療保險繳費憑證,現在已經拖了快一年了,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懇請領導費心,提供解決辦法,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們盡快將您的問題轉給相關部門,請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20日
您好!塘沽分中心已協調解決了來信人反映的問題。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