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大一開學時學校給辦的一張工行的貸記卡 因為後來沒怎麼用了,也沒去銀行注銷。09年的時候掉了也沒管它 直到2012年3月在網上看到有論壇上說學校辦的銀行卡是信用卡會有透支情況 所以查了下銀行客服 結果到現在滯納金加利息已累計達9000多了 那時也不知道可以透支 以為是家裡打過來的錢 昨天去拉了帳單纔知道09年丟失卡之前就已經透支了1600多元 因為中間換了手機號碼 本人也換了住址 所以一直都沒發現 也沒接到催款電話 請問這種情況只能去把錢還上嗎? 謝謝您的幫助!
丁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您提出的問題已轉有關部門辦理,將盡快回復。
祝生活愉快!
市政府金融辦
2012年3月20日
問題已處理,網友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