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水木天成的住戶。我有一輛1.8排量的汽車。2008年開始租用水木天成小區的地上停車位。收費是90元/月,而1.6排量的收費是60元/月。請問這樣收費是否合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與區發改委物價部門聯系,按照市物價局津價綜〔2002〕571號文件規定:1.8昇以上,3.0昇以下的住宅小區地面存車包月存車費為90元,所以該小區收費未超規定標准。
感謝您的支持和理解,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