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購買一套東麗湖萬科城盛錦苑的二手房,面積108平方米。
據了解天津市普通住宅定義是(滿足以下3個條件視為普通住宅):
1)天津市普通住宅定義1)單套面積在144平米以下;
2)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
3)成交價格不高於房管局指導價(東麗區6300元/平方米)。
可是有人說只要是東麗湖的房子就屬於非普通住宅。
請房管局的同志在百忙中告訴我:
1. 上述天津是普通住宅定義是否真實有效?
2. 若我打算購買的東麗湖房屋滿足上述定義,是否是普通住宅?
3. 若該房屋在滿足上述定義的情況下不能算作普通住宅,煩請做出說明?
期望早日收到貴處回復,謝謝。
李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