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研究生畢業4年,剛買了套新房(明年十月份交房),首付款已付,合同也同開放商簽過了(已經房管局備案)。現在進入按揭程序,由於開發商指定的銀行是建設銀行,而我的公積金在工商銀行,所以必須把合同拿出去自己辦理公積金貸款。但是開發商非得要求我簽一個還款承諾書,說是要我保證銀行要在30天內把後續款項打入開發商賬戶,否則不給我住房合同(我諮詢工商銀行,他們根本不可能在30天內放款)。沒有合同我也無法辦理公積金貸款。
我的問題是:
1. 如果一直無法辦理後續貸款,款項在合同規定的日期內不能達到開發商賬戶中,開發商能告我違約嗎?這個還款承諾書合理嗎?
2. 如果我提出解除合同,我需要支付多少的違約金?總房款為72萬元。
非常感謝您的時間,如您能回復,我將非常感激!
祝您工作順利!
張春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