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好請多多關心女方的合法權益--我是武清區黃莊街北寺村村民結婚12年生有男孩一名離婚時由男方撫養已離婚一年半我戶口沒有遷出也沒有再婚--現村莊已經拆遷由全體村民表決土地補償款只能個給我5%---像我這樣情況的村裡有4人。請問領導---村裡這樣做有法律依據嗎是否合法--現在村裡鄉裡互踢皮球法院也不受理此類案件遲遲得不到解決很著急我已無家可歸又得不到足額補償款想自殺的心都有沒法活了。請領導看到諮詢後留下可以解決此事單位的具體地址和電話。最好有關部門先回個電話多多關心我們女性弱勢團體謝謝了
尊敬的周海娟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黃莊街道辦事處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黃莊街道辦事處回復如下:
土地補償款屬村民集體所有,集體資產分配由該村有村民資格人員,即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受。具體的分配方案由村民表決通過,屬村民自治范疇。如網友對分配有異議,可通過訴訟渠道解決,如對有關政策不清楚,可到黃莊街道辦事處與包村工作人員聯系,具體地址在楊村鎮富民路1號(楊村國環置業院內),聯系電話59610601。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2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