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原來和平區南市榮業大街居民,因拆遷需要,搬入政府給的大園新居還遷房,我所在的這棟居民樓已入住6年多,至今未給辦理產權證,麻煩能否給予解釋,什麼時間能給辦理。
另外,我的還遷協議注明,我應遷入的小區名稱為“大圓安居”,可實際小區名稱為“大園新居”,請問在辦理產權證時是否能改過來,需要什麼手續?
祈盼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區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並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
2012年3月1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和平區房地產對外開發部進行核查辦理。按照市房屋管理相關規定,南開區大園住房的產權證應由南開區房管局負責登記辦理,須經開發商(天津市凱興安居建設有限公司)與南開區房管局進行聯系。我部也派專人協助居民積極向開發商聯系、了解、督促辦理進度情況。現正在等待對方的信息,一旦接到通知,我們馬上告知居民前去辦理。 至於該小區的名稱問題,將以產權證上注明的名稱為准。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區房地產對外開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