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教幾個問題:
我於2001年至今在北京工作,(戶口在天津)且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在2001 年前是由天津的單位繳納社保的。社保繳納是連續的。我想問的是:1、天津的保險沒有轉到北京,北京的也沒轉到天津,那我的社保關系應該在哪?我應該在哪辦理退休手續?2、如果在天津辦理退休,能將北京的保險轉入天津嗎?(女,超過40歲)
3、2001年,離開天津時,沒有辦過醫保卡,從沒享受過天津醫保。如果退休,我能補辦醫保卡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如果您在北京工作至退休,到達退休時確定養老待遇領取地。如果您的保險關系一直在北京且北京的繳費年限超過10年的,可在北京辦理退休,享受北京的養老待遇。如果您退休前回津工作參保,應經市補繳會審小組備案確認後可以辦理轉移手續,北京的繳費年限和天津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在津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您在天津參保後,本人到戶籍地、居住地或用人單位坐落地的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辦社保卡。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