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准備把戶口從紅橋區遷到南開區,南開區的房屋產權證上是我母親的名字,因我母親有二套所以戶口一直沒有遷到南開區。我的戶口和我母親沒在一起。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要把戶口從紅橋區遷到南開區應該如何辦理?都需要哪些證明?到哪裡辦理手續?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3月1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為空號,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如您母親同意您落戶並且實際居住,可憑本人戶口簿、身份證、落戶申請、房主同意落戶證明、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辦理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