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戶口在內地。82年至93年在內地工作,勞動局存有我的檔。我現在烏魯木齊打工,我在烏魯木齊把社會養老保險給交啦。請問我原來在內地工作的時間。在社會養老保險中能起到什麼意義。將來以後我能把養老保險轉的內地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市自1993年開始實施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對1992年以前的工作年限審定為連續工齡的,可作為養老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現在養老保險已實現跨統籌轉移,如果您屬於天津市戶籍人員,在津參保繳費後,可以將外省市的保險轉移到天津。如果是我市戶籍人員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應經市補繳會審小組備案確認後方可辦理轉移手續。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