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民政局的相關領導,我是一名南開區社會事務工作乾事,2009年7月我們經過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考入了天津市南開去大學生公益崗工作,直至2012年的3月份,我們又考上了南開區社會事務工作乾事,請問下現在民政局讓我們與南開人纔旗下的一個新世紀人纔服務公司簽訂了2年的勞務派遣合同,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並且我們所在的街道還自稱我們與民政局沒有任何關系,我們與所在工作街道同樣沒有任何關系,我們只是勞務派遣工,可以隨時辭退。並且我們只能享受居委會待遇,每個月1600元生活補貼,另外算上還要自己繳納保險,我們只能剩下1300多塊錢,並且沒有公積金。
請問,我們都是大中專人纔,我們的工作效率有目共睹,這樣的勞務派遣合同讓我們真的無法接受,我們就是臨時工,那些事業編的人員只是給我們最低的待遇來為他們乾活,懇請有關領導為我們著想,我們現在的待遇還不如農民工。
請有關領導就這一問題給與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關於您提到的問題,目前我們市局沒有相關政策和文體規定,各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具體事宜您可以諮詢南開區相關部門。
天津市民政局
201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