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您好,昨天反映萬通上北新新家園三期通燃氣的事情,今天就收到了回復,新區有新氣象,辦事效率還是值得稱贊的。(投訴和回復請見http://zw.enorth.com.cn/gov_open/question/zero/detail.jsp?id=192401)
但是回復的內容,和數周之前的內容差不多。“限期”的字眼多次出現,但是可否透露一下限期的具體期限。
最新的情況是,萬通物業就業主違法私搭亂建的官司已經經過法院宣判了,物業勝訴,強制拆除為何無法執行,相關部門想是該心知肚明了吧!6戶違法私搭亂建的業主的力量如此之大,1000多戶其他業主的切身利益訴求難道就沒有相關部門的過問嗎?
隨著業主入住率的不斷提高,反映通燃氣問題的業主會越來越多,我們都不希望群體性事件的出現。
因為這本來就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違法必究,而不是城管部門一轉身,法律的效力就自然失效:1000:6,孰重孰輕,高素質的政府公務員想是心裡有個明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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