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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點十九:
補充完善附帶民事訴訟程序
進一步保障被害人合法權利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進一步完善了附帶民事訴訟程序。
附帶民事訴訟程序對於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保證被害人及時得到賠償,具有重要作用。在總結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此次刑事訴訟法修改,進一步完善了附帶民事訴訟程序,加強對附帶民事訴訟中被害人權利的保障,增加規定附帶民事訴訟中的保全措施,明確賠償標準等。
爲此,一是增加規定,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爲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二是增加規定,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三是增加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亮點二十:
五個方面完善審判監督程序
確保案件質量維護司法公正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完善了審判監督程序。
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對確有錯誤的生效判決、裁定予以糾正,有利於確保案件質量,維護司法公正。立法機關根據中央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要求,總結實踐經驗,進一步完善了審判監督程序。
草案對審判監督程序作了五個方面的修改完善:一是爲進一步保障申訴權的行使,細化、補充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關於申訴案件決定重審條件的規定。二是增加規定,上級人民法院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指令原審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更爲適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審人民法院審理。三是增加規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再審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四是對再審案件強制措施的決定主體作出規定。具體規定爲: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案件,需要對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決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再審案件,需要對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的,由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五是增加規定審判監督程序中原判決、裁定的中止執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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