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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本屆公務員考試想要報名的一位考生,在報考指南發布後,仔細閱讀了所有內容,並且按照自身條件選定了“天津市檔案局(市檔案館) 機關處室一科員01”這個職位,2012年公務員招考簡章中對該職位的要求是:“歷史、檔案、中文、文秘、信息、新聞等相關專業;中共黨員,學士及以上學位,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考試成績425分以上水平,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我的所有條件均符合就在2012-03-06 17:15左右網上提交了申請,18:00左右被報考單位退回,理由是“請填寫相關基層工作經歷”,我在當晚補充完整信息之後重新提交,2012-03-07上午9:00左右再次被拒絕,理由仍舊是“請填寫相關基層工作經歷”。於是電話諮詢招考單位,得到的回復是:本職位需要有從業資格證書或是初級職稱,這兩個條件是在報考指南中只字未提的,於是我把此點疑惑提給解答問題的工作人員,她的回答是她所有審批通過的考生中均有職業資格證書(我不能確認真假),我認為自己可以報考的條件是完全遵照於網站發布的報考指南,我相信所有廣大考生也是以此為依據來選擇職位的,所以我把自己的情況和充分的理由告知於招考單位,最後得到回復是“如果實在想報考這個單位,非要報考這個職位,可以再次提交此職位,審核者會再次審核”(電話全過程有錄音為證)我對於此情況已經完全混亂了。
公務員招考工作一直以來是嚴謹的,因為他關系著廣大考生的就業大事,如果如此輕率的對待大家的報名申請會極大的引起考生對於考試公平公開公正性的質疑,現在正直兩會期間,我相信為百姓解決實事也是從國家到地方政府所正在注重的問題,我不敢妄言斷定此職位存在貓膩,但如此明顯的不以事實為根據的篩選行為對考生來說是非常非常不公平的,希望領導能夠重視此問題,並予以明確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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