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孫莊的村名,我想諮詢一下按照《東麗區整體村域房屋拆還遷規定》“主房拆一還一、附房拆二還一”的政策,房屋測量是在什麼時候確定的呢?從什麼時候開始在建的房子就不屬於還遷的房子測量的范圍了呢?還有就是主房和附房是按怎麼劃分的呢?希望領導能夠幫忙解決,謝謝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3月12日
您好,您的問題我們已經得到金鍾街的書面回復 ,如下:
金鍾街於2010年7月進行了南孫莊村村民住宅房屋測量工作。房屋測量范圍依據《東麗區整體村域房屋拆還遷規定》第二章第九條認定。主房和附房的認定劃分依據《東麗區整體村域房屋拆還遷規定》第二章第八條,即:主房是指居民住宅院落中初始建造的居住性主體住宅房屋(每正常院落內只認定一處主房);附房是指在正常院落內,除主房以外的其它初始用途為生活性的住宅房屋。
東麗區政府辦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