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區長,我今年60歲了。老兩口人,沒有孩子。在和平區興安路住2003年拆遷的。因為我們兩口人都有病,沒有買的起房子。想辦租賃房,當時的拆遷協議丟失,沒法辦理,找了了幾個部門都沒給解決,沒有辦法求救區長。
網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