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1年10月8日在天津家樂福(河東店)工作的時候;因工作造成的工傷家樂福拒絕支付。
我當日出工傷後醫藥費是自己墊付的,當時該公司說給我報銷。1月後因該公司工資低並工作危險性較高決定換工作;公司人事跟我說如果你換工作保險錢就不給你了,後經多次協商人事答應幫我往上申報並說需要等最少3個月以後能給我錢。現如今5個月過去了,等我在找到該公司人事是他們拒絕支付我工傷費用。並說是社保不給報!
我在該公司工作的時候工資是1350說給上五險一金,每月扣完保險跟公積金後工資就1000塊錢 遠遠不符合天津最低工資標准.而且至今也沒拿到屬於自己的醫療保險卡 我都懷疑該公司是否給上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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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