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區南城街與城廂東路的"陽光晶典"苑,該用地屬於綜合用地,50年產權,商品房性質屬於混合型公寓(非住宅)。開發商宣稱可以辦理天津市內戶口的遷移。
請問:混合型公寓在落戶上是否和住宅一樣?我是否能夠拿著購房合同前往戶籍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因為老城廂地區50產權的公寓很多,例如:九州國際、東北角藝術公寓等等,這些公寓的落戶問題都受到了老百姓的關注!請給予明確肯定的解釋。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3月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一直無人接聽,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諮詢商品房的屬地分局。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