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目前跨省市流動就業人員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醫保也可以轉移。如果年齡超過此限定,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養老保險賬戶。待參保人員再次跨省市流動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將臨時養老保險轉移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養老轉移程序: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前,到參保地社保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跨省流動就業後,在新就業地參保,提出接續轉移申請。新就業參保地社保受理後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發出。原參保地社保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日內完成基金劃轉等相關手續。
醫療轉移程序:參保人員持新就業地社保出具的聯系函、申請表到天津原參保分中心,分中心出具《參保憑證》和信息表。
您還需要向北京參保地諮詢當地經辦要求。公積金的問題請諮詢96266。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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