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我們已責成有關部門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二次答復。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2-3-9
尊敬的段景山網友:
您好,經調查,您父親是建國前老工人,2011年去世,天津市喪葬費現行標准是按照津政發〔2008〕17號文件規定執行的,即: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職工、離退休人員和領取失業保險待遇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喪葬費,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2個月計發。已退休人員喪葬費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所以您應領取的喪葬費為 6256元(3128元*2個月)。
撫恤金問題按照 津勞局[2006]363號文件規定:企業離休乾部去世後發給一次性撫恤金,由本人生前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此費用由所在單位發放,企業發放有困難的由行業主管部門發放。如果您父親屬於離休乾部可執行此規定,如果屬於建國前老工人享受100%退休待遇,目前沒有一次性撫恤金。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北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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