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廈富裕廣場12-2-302業主於2012年2月29日晚8點到華廈物業公司交取3月份的停車費時,被當時物業管理員小范拒收。原因是該業主未交納1-2月的物業費。該小區目前環境衛生較差,每天沒有人來打掃公共綠地小區到處是狗屎。無證車輛到處亂停放。業主為此不滿曾與該物業管理員反映過此問題,但物業置之不理,纔使該業主拒交物業費。物業費與停車費兩項費用的去向不歸一處所管。這種做法實在不合理,請有關部門幫助解決。該業主拒交物業費的做法是想讓物業公司提高服務質量,給物業提出意見也是業主應有的權利。而物業公司采取這種做法讓人感到很氣憤。希望有關部門介入此事,還業主一個公道。
王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