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在天津生活多年,一直作為家屬,沒有正式工作。1997年我隨夫丈夫一次性買斷回滬。今年年初我夫不幸病逝。
現在上海正在辦理基礎養老金,由於我的戶口是2006年從天津遷回上海的,所以必須證明我在天津沒有享受過任何養老保障,我纔能在上海領取基礎養老金。可是我托朋友到濱海新區社保中心諮詢,工作人員說從未出具過類似證明。
我想諮詢下,怎樣纔能證明我本人的確沒有在天津享受過任何養老保障?我應該如何來辦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建議您將具體情況提供給上海相關部門,向他們諮詢該證明如何出具。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