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之前發過一個沒有把情況說明白~
我於2001年進廠上班,單位沒有和我簽署勞動合同,所以也沒有給我上任何保險,直到2008年纔和我簽署勞動合同給我上了保險,所以我的保險起始日期是2008年,之前沒有上過保險,眼看要退休了,我和單位協商他們同意給我補繳2001~2007年的保險,但是社保的工作人員說這種情況不能補繳~找勞動仲裁說過了時效期~請問這種情況我想把保險補繳上我應該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聯系,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