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在天津上大學四年,畢業後將戶口從學校簽到天津河西區集體戶口,現工作半年多,
老公戶口是在外地山西太原遷往天津,落戶天津塘沽已有3個月時間。
夫妻雙方已在河西區辦理結婚證一個多月了,想問我們應該如何辦理准生證?
此外,我們如果先不在天津買房子的話,孩子戶口能不能落在天津,如果想落在天津的話,那我們應該如何辦理?
期待您的回復,萬分感謝
此致敬禮
天津市民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應攜帶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材料,到女方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具體您應該到現住地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其他上戶口的問題請您諮詢公安部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