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單位從元旦開始放假,正月十六上班,但是1月份的工資就給600元,合理嗎?應該給多少?
尊敬的網友:
您好!按政策規定,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春節1月22日至28日放假調休,其中元旦、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為帶薪法定節假日。因您提供的信息有限,我們不能在此判斷單位是否違法,您可以撥打12333進一步諮詢。如果單位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到仲裁部門申訴或到監察部門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