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的戶籍在天津,如果分別在天津和北京同時上養老保險(天津的保險關系不想轉接到北京),且在北京交足10年,在哪裡領取退休金?怎麼計算和辦理退休養老金?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參保人員流動就業,應按規定辦理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是,由社保經辦機構和本人協商確定保留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參保人員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到達退休時確定待遇領取地,如果您當時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天津),而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北京)累計繳費滿10年的,在該地(北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和辦理手續請諮詢北京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