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潘莊鎮紀莊村民,村乾部帶頭在村坑邊蓋了20多間房,請領導調查一下,如果拆遷這都合法嗎。給老百姓個說法。調查結束請在此公示,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2年2月
網友你好:
感謝您及時給我們反饋信息,現就您所提問題答復如下:
收到留言件後,潘莊鎮政府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紀莊村2個村民2010年10月在本村承包的魚塘邊自建養殖用房,佔地面積約590平方米,當時鎮政府土地部門巡查,曾發現該處違建行為並給予制止,後經村委會開會同意其建臨時養殖用房,用於養殖出口日本三代鼠,如因小城鎮建設拆遷,鎮政府將責令其臨時建築無償拆除。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潘莊鎮人民政府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