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在現代城買的房子,2011年4月交的預付款並簽訂預售合同,至今已快一年了還沒有簽訂正式合同,口頭承諾的交房日期更是一拖再拖,象我這種情況還有1000幾百戶之多,有的還是2009年買的呢,我也曾想過要退房,可聽說退房也拿不到錢,我該怎麼辦呢,縣政府回復我們說讓我們去走法律程序,可讓1000幾百戶都去走法律程序你說可能嗎?而且我們老百姓也打不起官司呀,難道這樣的開發商領導們不能為我們管一管嗎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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薊縣人民政府
201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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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