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南大橋村民 於2000年上大學 2004年畢業 戶口畢業時自動轉非 .按照《關於撤村村民享有征地補償費資格認定的指導意見》(東麗政發[2004]14號),第四條之規定:現戶口未在本村的現役士兵和符合復員條件的現役士官、在校學生、戶口暫掛人纔市場的畢業學生以及在押服刑人員,為1人份。確系考學轉非,現在學或者雖畢業但沒在國有企事業、行政單位就業可享受1人份相關規定,目前 發放待遇情況是(農業20000元,非農10000元),本人情況是否符合東麗政發[2004]14號上規定 村內待遇按整份發放?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2月27日
您好,您諮詢的問題,我們已經得到了萬新街的書面回復,由於涉及集體經濟組織利益的分紅問題,萬新街無權過問,具體事宜請到村委會諮詢。
東麗區政府辦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