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也要講一件真實的事情,孩子9月份在十八龍門(萬豪大廈),訂的婚宴我們1月15日去看場地,當時的餐廳改成KTV,我們和他們協商是否可以回歸原狀,因為這個時間距離我女兒婚宴還有6天,當時老板講不可以更改任何現狀,還告訴我們要在他們8點營業前必須撤離現場,請大家評判一下我們是否有錯誤,2月21日我去和他們談論女兒婚禮沒有如期舉辦,所有的親朋好友和海外來人都到了,他們講這些是我們自己的責任。當時老板態度非常惡劣,告訴我你有辦法自己想去,和我沒有關系;;;;我當時舉報給了110警察,他們告訴我這件事情不是他們管轄范圍,讓我找消協告訴我電話號碼是12315.讓我打這個電話去投訴。我不知道是否可以去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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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