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我是大良木秀園小區一居民,有問題問一下,我家在地下室安裝了暖氣,年前按的,前幾天供熱站來收費,收的是合同上寫的二十二平米多的錢,可實際上屋裡的面積纔十四平米,我們也不知道怎樣收費呀。特此問一問。哪個部門能管理一下。合同與實際面怎麼這大差距呀。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大良鎮政府進行了認真調查。
大良鎮政府回復如下:
經與凱森熱力公司調查了解,大良鎮木秀園小區部分住戶,未向凱森熱力公司大良供熱站申請,私自在地下室加裝暖氣片,對其他住戶造成極大影響。按照供熱文件相關規定,超出范圍私自加裝暖氣片按竊熱處理,應給予每戶2—20萬元罰款。但凱森熱力公司考慮到木秀園小區居住的大部分是農村居民,故未作處罰,只是按照各戶購房合同中地下室面積和購房日期收取了2—3年取暖費,並要求各戶將私自加裝的暖氣片自行拆除,同時做出書面保證,以後不再違反供熱規定。
如有疑問請與大良供熱站聯系,聯系電話:2956 0893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