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1年7月16日在薊縣現代城填寫購房協議並交首付,協議規定3個月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但其於2011年10月16日並未簽訂合同,我於2011年11月16日填寫退房申請,銷售方承諾45個工作日辦理,但至2012年2月超出期限一月餘仍未退款,請盡快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我們將以二次答復的的形式及時予以答復。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薊縣人民政府
2012.2.24
您好,您所提出的問題已通過電話方式與您進行了溝通,您表示滿意。如果您再有問題,請您留言。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