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各位相關領導及負責人大家好:
首先感謝您們在百忙中解決我們的問題。
我於2009年在塘沽遠洋城購買一套香頌園的房子,該房屋在2010年9月下房,開發商分兩批給業主辦理房產證。轉年2011年4月香頌園有3到4幢樓辦理下來了房產證;2011年10月開發商貼出通知並短信告知:香頌園所有未辦理房產證的業主都可以辦理房產證了,11月給塘沽房管局交件兒;按照常理和走正規工作流程講,房產證應在交件後2個月內辦理完畢了,並下房產證。 但如今距離交件已經4個月了,房管局仍未把房產證辦下來;諮詢過開發商,開發商說已經交件了,具體什麼時間那只能看所在地房管局的辦事效率了;我們業主也諮詢過塘沽房管局,但房管局並未對該事進展做出回應,只告訴我們:“找開發商去,塘沽有的是3.4年不下房本的,我們想快就快想慢就慢;國營國家的單位就是這樣兒,有輒想去沒轍挨著!”
說實話,塘沽房管相關員工的態度及“理由”著實讓人驚訝,也很不解。正常程序,正常流程就那麼難嗎?員工就那麼懶,態度那麼爛嗎?
我們只是要求在合理合法的時間內解決我們的事情,就那麼難。事實上,開發商應該不會缺少手續,因為同小區第一批辦房產證的已經下來了房本。當然,也是在交件給房管局後的幾個月後。
請國土相關領導及負責人,為我們遠洋城,為塘沽的業主們做主,我們只是實行我們合法合理的權利。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