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預產期在2012年7月,單位在2012年1月給我開始繳納生育保險的,在醫院立本時沒有開通生育險須自行開通,請問自己開通需要什麼證件去哪辦理(在開發區投保),我是否可以享受生育險?之前上過生育險但是間隔6個月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初次就業、失業後再次就業的人員,隨用人單位參保之日起所發生的生育保險有關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鑒於您的特殊情況,請向參保地社會保險分中心進一步諮詢妊娠登記事宜。諮詢電話:66370790 66300791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