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12月31日因身體不適休病假至今,可是2月16日發上個月工資纔發了66.28的工資,公司說休病假期間沒有工時就沒有工資。請問我怎麼維護自己利益!
尊敬的網友:
您好!病假工資應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的80%。對此問題與單位發生爭議請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