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看見廣東烏坎村的村民選舉新聞,他們是按照先選出選舉委員會成員,再選村民代表,最後選村委會成員的順序進行的。請問我縣關於2012年村民選舉活動的法定流程是怎樣的?相關法律依據是什麼?謝謝!
尊敬的“普通村民”網友: 您好!我縣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行村民委員會選舉。您可登錄該網址(http://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2986.htm)查看相關內容。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