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於1987年公派到美國留學,現已定居在美國,近日她邀請我和妻子去美探親。聽朋友介紹,我和妻子辦理簽證時須出具證明我與我妹妹兄妹關系的材料。請問此說法是否屬實?我妹妹出國前戶籍在河西區衛星裡,如果辦理證明我與我妹妹關系的材料,到哪個部門辦理?請告我該部門名稱及聯系電話。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2月2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