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目前剛剛辦理完武清區藍印戶口,現在准備登記結婚了。我是不是要回原籍辦理結婚手續。如果婚後有了孩子,到轉紅印的時候孩子的戶口能不能一並簽出?簽出時我們需要提供哪些相關手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2年2月20日
尊敬的郝偉旭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民政局十分重視,並為此事請示了上級有關部門。現回復如下: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因此,你應該到原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關於戶口問題,請向公安戶政部門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民政局
201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