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物業以治理私家車名義收取停車管理費,而且必須繳納一年的,2011年12月左右物業就撤出不管了,剩餘的管理費也不退還了。現在路燈也不亮了,垃圾也沒人清運,嚴重影響業主的生活。請物業的管理人給業主一個明確的解釋,急切盼望有關部門查明原因,,盡快給我們一個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2月17日
您好,你關心的問題,我們已經得到了新立街的如下答復:
悅盛園小區不是物業公司進行管理。是由小區內的居民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進行管理。向每戶居民收取10-30元物業費(根據居住面積而定)。而自2011年開始,小區居民拖欠物業費,拒交物業費至今交納率不足30%。給小區的正常運轉造成很大困難,拖欠工人工資。垃圾清運費,公共設施電費無法及時交付。我部門與業主委員會高主任多次聯系,高主任因心髒原因正在住院治療。待出院後進行協調解決。
新立街社區管理所
201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