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二次來信我已收到,您說,有些還遷戶要求還遷到距市區較近的距離,纔把還遷戶的還遷地點改為散熱器地塊,並以在現場張貼通知的形式告知了各還遷戶。你們說張貼通告可我當時已搬走,也沒收到你們打的電話,還有你們給二次延長租賃費時,我也問過二機床場地的還遷房時你們只說是工程款的問題工程慢,也沒說還遷地點改,我當時也說沒關系我就要二機床廠地的房子我等,你們也沒說什麼,更沒說別的問題,所以我還是按合同要我的還遷房,還遷時間馬上到期,你們應該解決實際問題,按還遷協議上給我房子。
尊敬的宋娜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我們已責成有關部門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處理。您可向北辰區建設開發公司進行諮詢,工作人員會對您的問題給予詳細的答復。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