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之前,向您們反應的本小區物業強行收取汽車進門費問題,至今沒有得到相關回復,小區物業責令我們業主本周日前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周一就進不去小區。
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物權法》等相關條例規定,只有劃分固定的車位,纔有權向業主收取佔地費或者車輛管理費,彩生活物業在不設定固定車位,也沒有得到業主委員會的同意就向業主強行收取進門費(所謂的車位費),嚴重的侵害了廣大業主的權益,給我們日常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困擾。
希望有關部門深入了解情況,幫助我們解決這個迫在眉睫的問題,在這裡我代表廣大業主先謝謝領導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並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會及時向您反饋辦理結果。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2年2月1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們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了解情況。從區房管局物業辦了解到,由於前期您所在小區的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之間的分歧較大,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一直沒能得到業主們的廣泛認可。為了妥善解決這一問題,區物業辦已經組織您所在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等相關方進行了協商,目前業主委員會已經與物業公司達成了雙方較為滿意的協議。具體協議內容請您向您所在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或物業公司諮詢了解。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