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投訴過,他們亂收費後來就不收了,沒想到今天一回家又讓交錢,不交錢以後就不讓回家了。說是50元佔地費,我覺得小區的共用停車位是屬於所有業主的不是物業公司的,這錢不應該給他們。並且他們還強調這是佔地費,不會保證業主車位,也不負責車輛安全,這不就是拿著我們業主的地反手還讓我們自己花錢用,這太說不過去了吧!希望有關部門出來幫幫老百姓,我們都快不能回家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並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會及時向您反饋辦理結果。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2年2月1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們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了解情況。從區房管局物業辦了解到,由於前期您所在小區的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之間的分歧較大,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一直沒能得到業主們的廣泛認可。為了妥善解決這一問題,區物業辦已經組織您所在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等相關方進行了協商,目前業主委員會已經與物業公司達成了雙方較為滿意的協議。具體協議內容請您向您所在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或物業公司諮詢了解。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