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我是北京戶口孩子也是北京戶口,但是孩子父親是天津北辰區農村戶口,孩子2006年出生,獨生子女證都辦好,但是每年只能領到我的那部分獨生子女費,兒天津的這邊一直也沒給過我應該到那去領,辦什麼手續,以前幾年的是否給補上。(由於我們不經常回天津,請把辦理流程和所需要的手續說清楚方便辦理)。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按照《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生育一個子女後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之前,可以憑有效證明到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十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城鎮居民,有工作單位的,由夫妻雙方就業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無工作單位的,由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擔。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否有工作單位,如果有則由工作單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具體情況請您諮詢孩子父親所在的單位或戶籍地。北辰區人口計生委電話:1235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