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融科心貽灣12號樓104室,臥室地面與地下室屋頂中間是夾層,夾層中鋪設了廁所下水管道4條,一旦發生泄漏,堵塞,或更換管道,只能砸開我家地面進行維修,難道壞一次就砸我家地面一次嗎。
住宅建住設計規范明確規定了,下水管道不易走臥室,如果走要走地下有溝渠,底下要有人空,檢查窗,便於維修。
我多次找過地產商,答復是免我半年物業費,我沒有同意。望區政府出面給於解決。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2-2-7
尊敬的網友:
您好,鑒於相關工作人員已經與您取得聯系,在此不再贅述。
感謝您的關注。
2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