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初本人購買南開區黃河道陽城裡1#樓房屋一套,2月1日拿到房本後,發現土地使用終止日期為2016年2月,但鄰居的土地證都是2076年,然後去南開房管局詢問結果是,需要到土地局查詢,我懷疑是筆誤,請問我該怎麼辦?
賀淼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2月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