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您好:我是前光裡1號樓2單元的居民,我們這5樓的感應燈從年前就壞了,多次打電話一直沒解決,不是說:人手不夠,就是說,得等到把活都攢到一起纔能修。就這樣,黑著過了一年,今天打電話說:我們的燈是因為用了瓦數稍大的燈纔壞的,讓我們自己修,要不就得交50塊錢。我們從02年至今一直用25-40W的燈泡,沒出現過這種情況,也沒人告訴我們具體的使用細則,作為物業有告知我們的義務,而不是:有一丁大點的事就找人要錢。
期盼您的解決!!!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2-2-7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該小區由石化華益物業公司負責管理,據該公司負責人反映,1號樓2單元5層樓道燈是因使用100瓦大燈泡造成燈口超負荷燒壞。按照維修樓道燈的相關規定,業主使用大燈泡造成的燈口燒壞應由業主負責,物業公司不予維修。但經過物業辦協調,華益物業同意先予維修。此問題已解決完畢。
特此回復。
2012-2-17